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果阿宣言
(印度果阿,2016年10月16日)
1、我们,巴西联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印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领导人于2016年10月15日至16日在印度果阿举行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主题为“打造有效、包容、共同的解决方案”。
2、忆及此前的会晤宣言,我们强调基于共同利益和关键优先领域,进一步加强金砖国家团结合作,以及秉持开放、团结、平等、相互理解、包容、合作、共赢精神,进一步增强金砖国家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性。我们同意,全球和平和安全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挑战日益凸显,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共同努力。
3、我们同意,通过开展让我们人民直接受益的务实合作,金砖国家在全球舞台上发出具有影响力的声音。我们满意地注意到,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投入运行,这为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和加强国际金融架构作出重要贡献。我们欢迎新开发银行行长提交的运营首年的工作报告,注意到新开发银行非洲区域中心筹建进展,将全力支持相关工作。我们期待未来几年金砖国家在更为广阔的合作领域提出新倡议。
4、我们赞赏新开发银行批准首批贷款,为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支持,并对新开发银行发行首批人民币绿色债券表示满意。我们同时注意到,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投入运行增强了全球金融安全网。
5、为进一步增强同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联系,增进了解和互动,我们将举办金砖国家领导人同环孟加拉湾多领域经济技术合作组织(BIMSTEC,成员国包括孟加拉国、不丹、印度、缅甸、尼泊尔、斯里兰卡和泰国)成员国领导人对话会。对话会将为我们深化同BIMSTEC成员国的友好关系,探讨拓展金砖国家同BIMSTEC成员国经贸关系和投资合作的可能,携手推进和平、发展、民主和繁荣的共同目标提供契机。
6、我们一致认为,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深刻变革,并向着以联合国发挥中心作用、尊重国际法为基础,更加公平、民主、多极化的国际秩序转变。我们重申,金砖国家有必要秉持团结、相互理解和信任的精神,加强全球事务的协调和务实合作。我们强调共同应对国际问题,以及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和平解决争端的重要性,并重申我们对《联合国宪章》原则的承诺。
7、我们注意到,当前国际社会面临全球性的安全挑战和威胁。我们重申,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应对上述挑战、实现可持续和平以及向更加公正、平等、民主、多极化的国际秩序转变,需要采取全面、协调、坚决的方式,秉持团结、互信、互利、平等、合作的精神,坚持对国际法的有力承诺,并坚定支持联合国被赋予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推进全球发展、促进和保护人权职责的具有普遍性的多边组织发挥中心作用。我们强调在这方面进一步加强协调的重要性。
8、我们重申致力于维护基于《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公平、公正国际秩序,包括通过一贯和普遍地尊重和遵守国际法原则与规则的相互关联和完整性,以及各国履行国际法律义务。我们坚决反对继续企图歪曲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果的图谋。我们进一步忆及,发展与安全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是实现可持续和平的关键。
9、我们坚信,需要共同努力,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和平解决争端来应对国际问题。落实忠实履行、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合作原则,要求不采取不符合国际法的单边强制措施。我们谴责违反国际法和普遍认可国际关系准则的单边军事干预和经济制裁。鉴此,我们强调安全不可分割的独特重要性,任何国家都不应以牺牲别国安全为代价加强其自身安全。
10、我们回顾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我们重申需要对联合国包括安理会进行全面改革,使之更有代表性、效力和效率,增强发展中国家代表性,以应对全球挑战。中国和俄罗斯重申重视巴西、印度和南非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支持其希望在联合国发挥更大作用的愿望。
11、我们欢迎联合国会员国为使联合国秘书长的遴选和任命进程更加透明和包容所采取的实际举措。
12、我们感谢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过去十年对联合国的贡献。我们对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先生被任命为联合国秘书长表示祝贺,并愿支持他的工作,同他密切合作。
13、我们认识到金砖国家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重要贡献,以及联合国维和行动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联合国维和行动面临挑战,强调需进一步增强其作用、能力、效力、问责和效率,同时坚持维和基本原则。我们强调,联合国维和行动应在严格按照各自授权、尊重当事国首要责任的前提下履行保护平民的职责。
14、我们对中东和北非地区局势深表关切。我们支持根据国际法和尊重本地区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主权的原则,寻找解决地区危机出路的所有努力。在叙利亚问题上,我们呼吁叙利亚冲突各方,从叙利亚人民合理诉求出发,通过包容性全国对话以及以2012年6月30日日内瓦会议公报和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254、2268号决议为基础的叙利亚人主导的政治进程,寻求全面、和平的冲突解决方案,同时继续对“伊斯兰国”、“征服阵线”以及其他联合国安理会认定的恐怖组织实施打击。
15、我们重申必须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马德里原则、中东和平倡议以及此前双方达成的协议为基础,通过对话实现结束巴勒斯坦-以色列冲突的“两国方案”的必要性,旨在建立以1967年边界为基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符合联合国相关决议设想的,独立、稳定和领土完整,拥有安全、双方同意、得到国际认可的边界,并同以色列和平共处的巴勒斯坦国。
16、我们对阿富汗持续面临的安全挑战和显著增长的恐怖活动深表忧虑,重申支持阿富汗政府推进“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民族和解进程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努力,愿同阿富汗开展建设性合作,提升其安全环境,推动其政治、经济自主进程,摆脱恐怖主义与毒品的危害。我们认为,一支能够有效履行使命的阿富汗安全部队是稳定阿富汗局势的关键,地区国家和整个国际社会,包括北约领导的、接替阿富汗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履行职责的“坚定支持任务部队”,在支持阿富汗安全部队能力建设方面应该发挥关键作用。我们强调主要通过阿富汗邻国和其他地区国家组成的组织,例如上海合作组织、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和伊斯坦布尔进程等就阿富汗问题开展地区性多边互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