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陕西某媒体采访我有关中介被跳单是否公平的问题:我当时的回答是凭垄断信息源赚大钱的时代,要过去了。中介被跳单,不但是公平的,而且是大数据时代下的
市场必然。
昨天,住建部终于做了一件大好事: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
市场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多种渠道发展住房租赁
市场,积极培育经营住房租赁机构。
文件提出:据统计,城市居民家庭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比例逐年上升,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与此同时,住房租赁
市场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
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供应总量不平衡、供应结构不合理、制度措施不完善,特别是供应主体较为单一等问题。
其中提到: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是各市县
房地产管理部门职能所在,是政府引导
市场的重要手段。建立政府服务平台,为租赁
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出租人可随时发布出租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发布租赁房屋的需求信息,逐步实现在平台上进行对接;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提示双方的权利义务;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提供方便,公布经备案的
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
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等信息。有条件的城市,要逐步实现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方便群众办事。
早在2009年,我全家搬往廊坊市工作生活。2009年我们到廊坊设立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在一周时间通过《消费广场》报纸信息,租到了满意的没有中介机构参与的十几套房源。2010年下半年,我从廊坊市区搬到大学城,也是通过这家报纸的公开信息直接找租房房东。当时的廊坊租赁
市场是没有中介服务的。
而今年七月为了儿子上学,再到廊坊租房的时候,《消费广场》这家报纸不存在了,我找中介租到房子花了一个月的租金。
由于信息不对称,租户的时间十分宝贵,也由于中介费的高昂,很多租房者宁肯接受房东每年不定期提升的租金,而不愿意换房,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中介服务费用承受起来有很大
压力。尤其北京
市场中介费很高昂。
对房屋租赁
市场的规范,一直有更多的政策法规,但是,房屋租赁
市场的问题却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房源信息的不对称。那么,地方政府服务信息平台的建立,应该可以扭转这种状况。
租赁
市场需要规范的主要原因在下列数据得出的结论:我很早就提到了一个结论:中国已经进入终身租房时代。
从城市居民的住房自有率(也称自有居住率)数据看端倪:国际层面来看,住房自有率与
经济发展水平呈反比,比较东西欧乃至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美、英、法、德等国的住房自有率要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和东欧,自有率较高或抑制人员流动和创新性,使较多的财富沉淀在住房领域。
《中国居住小康指数》(2012)对40个城市的调查显示住房自有率为78.6%。其中40个被调查城市住房自有率各不相同,最高的长沙达到90.1%,而最低的上海则为67.9%,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住房自有率分别以70.7%、67.9%、72.8%和70.0%排在最低的四位。
《中国家庭
金融调查报告》(2014)在全国9万左右个家庭进行的调查显示,自有住房率为85.39%。
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得出来的城市自有住房率则为69.78%,亦有学者基于自身的计算得出现有自有住房率为89.68%
2010年全国的“六普”数据更具有代表性——城镇住房自有率为74.9%,城市住房自有率为69.78%。
根据统计局数据,2000年全国流动人口1.21亿,占全部人口12.67亿的9.55%,而到了2013年,流动人口已经达到2.45亿,占全部人口13.61亿的18%;
截至2013年底,全国租住类CPI同比增长4.69%,而全部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同比增长9.20%,房租涨幅是房价的一半左右。
我们闭门调控十余年,
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原因是对中国楼市的发展阶段不明晰。一个人口大量进城,租赁人口占进城人口7成的状况我们各方视而不见。我们选择对投资性住房的压制,尤其是限购带来的购房
市场被压制,结局必然是未来土地供应量、住房供应量的下降与投资增速下降,缺乏清晰认识。加剧供需矛盾,我们主要加剧的是主城区与扩展区的土地与住房供应面积。而所谓的旅游休闲养老
文化园区商业地块,与百姓亟需的租赁房源增加的关系不大。而基础设施,尤其是学校医疗交通配套的不完善,远郊区县住房必然大面积空置,导致的主管部门,开发企业与消费者三方不明
房地产市场现状。
不要一味的压制对中国
经济与中国城市建设贡献最大的投资购房群体了,有了他们,才有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城市的靓丽。鼓励投资性需求,势在必行,也是完全合理的。当然,在9.30房贷新政与首套房标准的变更,已经有了鼓励改善型与投资性需求的考量。要知道,我们至少还有5亿人口需要城市住房,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