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证书丢失了,如何补办?
遗失省、市、县(区)人社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的证书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如要申请补发证书,应按下述程序办理:
1、在本网站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并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
2、在报刊刊登遗失声明(要求正版)。
3、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发证书。申请时提供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补发(更换)申报表》。
<2>、获得本资格时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或人事部门档案室加盖审核章的复印件。且要字迹清晰,易于辩认。
<3>、登有本人遗失声明的报刊。
4、人社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给予补发新证。